中介机构要时刻紧绷勤勉尽责之弦
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中金公司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在保荐交控科技的首发项目时,擅自多处修改了招股说明书中有关经营数据、业务与技术、管理层分析等信息披露内容,并由此同步多处修改了上交所问询问题中引述的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这一不当行为,违反了科创板规定,也暴露出了中金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存在薄弱环节,必须予以整改,证监会对中金公司出具警示函。科创板首张罚单被中介机构领走,给市场参与各方敲响了警钟,尤其是对中介机构而言,需时刻紧绷“勤勉尽责”之弦。
证监会警示函的下达就是要让各市场参与者知底线、尽责任。注册申请文件是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过程中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注册申请文件受理后,未经证监会或者交易所同意不得擅自改动,不管是发行人,还是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都需要诚实守信,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全力确保申报质量。
当前,科创板已进入到了发行上市的关键时期,要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推进,作为市场重要参与一方的中介机构必须勤勉尽责。一方面,作为保荐机构,要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情况和风险,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全面核查验证,做好尽职调查和核查把关工作,充分把控项目风险,发挥好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另一方面,作为承销商要归位尽责,在路演推介、信息披露、定价配售、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簿记建档、战略配售等方面切实履行承销责任,同时在参与网下询价时理性报价,发挥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的示范引领作用。
另外,中介机构还要保持敬畏之心,敬畏市场,敬畏投资者,不行违法之事,不谋取或输送不正当利益。监管层明确表示要强化保荐、承销机构日常监管,督促证券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管控制度,对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将采取严厉的监管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强有力追责,对于中介机构围绕上市公司开展证券业务未勤勉尽责的,坚持一案双查,违法企业与不良中介一起处罚。强监管之下,中介机构务必加强道德风险防范和声誉风险管理,只有如此,才能行稳致远,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一方天地。